太平狗

“莫失莫忘。”

七宗罪:傲慢【Pride】

主黄少,抓狂,做贼一般更新


骄傲来,羞耻也来。

                                                                                一一《圣经》


既然傲慢被列为七宗罪之一,那么大部分人都有这个毛病。唯一把他们区别开的是,有些人的傲慢没有根基,便忍不住想让人一把薅了它;   而有些人的傲慢底气很足,人薅不动,转成敬仰,这傲慢就有了另外一个亮闪闪的名字,叫骄傲。

 

像黄少天这样的当然要被叫作骄傲。他从小扬着下颏不肯低头,也不肯丢面子,为了不丢面子,自然而然地在死要面子中磨出了一身铜皮铁骨。魏琛又不是个纯良的主儿,比方说,魏琛说:“你们体能不行啊,都没人能在五分钟做三百俯卧撑。”黄少就自动上钩说:“谁说的!”魏琛一笑,道:“哦?”黄少天说“魏老大我下周就证明给你看”。魏琛得了他这句话,飘飘然走了,黄少天坐在那想:该死我说了什么,然后硬是半夜偷偷摸摸地爬起来,在宿舍地板上练了一周俯卧撑。

 

由此可见,黄少本质上是个脸皮儿很薄的人,这要换了叶修,此老狐狸很会赖帐,并且根本不会说自己能做那么多个......他甚至不会挑起这个话头,虽然他的确能做就是了。

 

 

 

黄少长到十七八的时候,名副其实地年轻气盛,那次魏琛怂恿他接了他这辈子第一个任务,正儿八经的抹杀任务。照现在黄少的水平来算,那顶多算是个四五流级别,但是他还是托大了一一见血和下杀手是两码事情,那个亡命徒又带着股子疯劲,黄少天错过了三次抹他脖子的机会,他利刃在手,却好不狼狈,最终还是尚非他喻队的喻文州从另一边喊:“动手,少天!”

 

杀人是很不一样的,纵然他解剖过无数尸体(不为如何救人,却为如何一击致命),纵然他的刀锋无数次游走在各种动物的肌理之间,真正杀人也是不一样的。刀锋划过皮肉的时候他能听见细胞和组织渐次像太熟的番茄那样破裂,细胞液被挤压,血管破裂之后先是一个停顿,然后血液才那样争先恐后奔涌而出一一那时候黄少手法生疏,血从大动脉像喷泉那样,噗地溅了他半身,乍一看简直分不清是谁被捅了。

 

那些血液粘糊糊地凝在他指甲缝里,像是衣服上永远洗不掉的污渍、开得要腐烂了的玫瑰花,他在扑面而来的血腥气里空白了半晌,然后对喻文州说:“......我想我有点恶心。”

 

喻文州小跑着过来,脸色同样不好,但堪堪能保持风度,他露出半个看上去是想要吐的表情,然后很好地控制住了,说:“没问题,我......我把这个,处理下。”

 

黄少天挑了个没有血的地方,一屁股坐下,他的处理目标就躺在距他一米半的地方,两只眼睛睁得很大。

 

这是冰雨出鞘以来,刀下第一道亡魂。

 

没什么特别的,也不是江湖上盛传的血衣杀手、幻影剑客、双刀罗刹,只是个被他好巧不巧地挑中了的人而已。

 

 

 

他近乎茫然地心想,就算他犯的罪够人杀他五次,可是......可是谁都是天生地长、爹生娘养的,就算这个人他应该下地狱,谁又赋予他权利来剥夺一个人生存的权利呢?

 

而生命真是太脆弱了。

 

人类又凭什么想要靠这一具脆弱的碳水化合物构成的皮囊,想要左右这星球上那么多美丽的、古老的、智慧的生物?千帆过尽后,人类是凭借怎么样的勇气抑或无知说出“想要左右命运”这样的话呢?

 

他空洞地想,我在干什么?我想要什么?我为什么要杀人?

 

“......为什么要让他去杀人?”

 

方世镜放下杯子,转头去问魏琛,“你又不是不知道少天那逞强性子,他才十几岁,这也实在残酷了点儿。”

 

“我知道。”魏琛叹了口气,他揉了揉额头,下巴上胡茬乱冒,显得他整个人像个中年失意大叔,“老夫也不乐意啊,但是我觉得......我觉得我这把老骨头可能撑不了几年了,蓝雨得交给他们。”

 

 

 

黄少天是骄傲的。

 

这份骄傲让他拿起了很多这个年纪本不用去碰的责任和承担,去干很多这个年龄不用干的辛苦麻烦事情,比如说杀人,比如说撑住蓝雨的场子......比如说,在被人捣乱后,纠集一批(喊着压力山大的)兄弟,去踢人馆子。

 

那一段时间里黄少天总是看上去很累,魏琛离开,方世镜很少插手,喻文州要主内务的,黄少天当然就要四处奔波。他回忆着他看过的黑帮片、007和碟中谍,穿上长风衣,买来太阳镜,笨拙地想要让自己看上去更成熟一点一一而因为奔走的缘故,他的衣服上似乎总是蒙着一层洗不掉的风尘,那些需要用脑子去算计的事情让他看上去不大好,喻文州曾经委婉地建议说黄少可以给自己化个烟熏妆盖一盖的。

 

想起来黄少觉得挺逗,那些衣服一点儿也不舒服,他到底是为什么要去穿的?也许只有人不自信的时候才会依赖于衣服这一类没有太大实际意义的外装,不然女人为什么踩着Prada就觉得腰也直了背也挺了。因为那意味着财富,成功,上档次,然而人的魅力就是那么些,只有怕自己不够好的珍珠,才会费劲巴拉地配一个漂亮盒子。

 

 

 

黄少风尘仆仆带着他那一帮人,呼风唤雨地踹开那处叫埋骨之地的大门,动作飞扬拔扈,好似街头小混混去打群架的。最后也的确演变成了打群架,没有杀人,全凭拳头,纵使他身手万般好,对方的人数还是他们一倍呢。他嘴角淤青了一块儿,但是打得很爽,人宣传游戏总说什么拳拳到肉的打击感,这才是字面意思上的拳拳到肉,他一脚踹掉人门板,扬着下巴高傲地说“你们一一算是什么东西”的时候心想,太他妈爽了,太他妈爽了。难怪要有人专门去练拳击,沙袋是什么垃圾,手感差远了好吗。

 

在旁人看来,这位蓝雨的新中流砥柱之一、已经小有名气的夜雨声烦揍人的时候,眉目锋利,脸上带着一点近乎傲慢的心不在焉,像刚淬过火从炉里拿出来的刀剑那样锐气逼人一一谁知道他走神走得这么接地气。

 

照剧本来的话,他应当拍一拍袖口并不存在的土然后冷漠自矜地一点下巴,事了拂衣去。黄少天不知道的是,那时候叶修就蹲在房梁上。

 

 

 

 

叶修,何许人也,那时候他才堪堪出二十岁的头,没到二十有五,纵再怎么聪明也是个年轻人一一年轻的特征在于,看到好玩的东西,是老想要跟上去看看。

 

黄少天并不知道他踹的是个嘉世辖下的窝子,叶修例行号脉,恰好就遛达到了这地方。“号脉”是行里话,类似巡查。他却没有管的意思,懒得,反正那窝子头儿不知道他来过;   再说,知道了,又怎样?堂堂斗神,有微词也得揣着,揣着别让他听见就行了。

 

他蹲在房梁上瞧,叶神眼睛何其毒辣,越瞧越觉得有意思。这蓝雨的小伙子骄傲,张扬,眼睛锃亮,骨子里就种着一把九死不悔,是个认定了就一条道走到黑的主儿。他心想,多么熟悉啊。

 

这简直和他十七八踢馆的时候一模一样。

 

他在蓝雨的时候见过的那个话多的、有点草率的年轻人已经慢慢被磋磨成了另一副模样,就好像一株笔挺的植物,沉默地长出坚硬的枝叶。他难得地走了神儿,他心想,小鬼,你可千万不要步哥的后尘。

 

杀手是职业而已,你应该强大到不要让它改变你的心,人的七情六欲都是卑鄙而美好的,丢掉了会很难过。别听那些鸡汤瞎扯,人心里什么都不在乎的时候,活得很不舒服。

 

当然,叶神还没无聊到对着一个毛头小子倾诉内心独白的地步,这些念头只是在他的心里稍稍转了一下,然后他轻快地跳下来,在小巷布满油渍和烧烤味的尽头转了半个弯,走远了。

 

 

 

 

他们都是骄傲的,然而他们也都有傲慢的时候,他们因为这一点傲慢在不合时宜的年纪背负了沉重的东西,比如责任。然而这是天生的东西,就好像一个萝卜一个坑那样,没得改,他们选择的这条路,走到这里,都不后悔,傲慢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脱下上衣的时候他们都清楚,对方身上每一道疤痕,都曾经是嚣艳的鲜血与荣光。

 

神说世人爱人便是自怜自爱。黄少天和叶修,他们都在彼此身上看到了和自己类似的影子,他们因为喜欢和爱,低下骄傲的头颅,为方便那个人来吻他。

 

“遇见你,我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去,但我心里是欢喜的,并在尘埃里开出一朵花来。”

                                    一一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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