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狗

“莫失莫忘。”

七宗罪:妒忌【Envy】

系列更新。依然高糖,且目测是新高。


“我所见日光下的一切,都是虚空,都是捕风。”

                                                                         一一《圣经》

 

 

叶修他们这一行当职业性质特殊,算是非法行业里的头头,人小偷小摸的都不节假双休,遑论他们。一周下来其实十分累得慌,他们在H市某知私房小肆犒劳自个儿。初秋蟹肥,H市又临着水,螃蟹个个儿饱满硕大,用黄酒泡过的布盖三天吐干净腥气,脐子里塞进菊花来现蒸,黄少天挑了五只,眼下正对着一盘油亮的螺蛳打发时间。这东西得用牙签子慢慢挑,挑出来掐去尾巴,稍有不慎就断在了螺纹的壳里。他自己手算不上巧,肉都支离破碎,叶修拿了牙签盒来帮他弄,顺口问:“没点青菜呢吧?”

 

叶修手指尖儿苍白,托着只油亮乌黑的螺蛳,和螺蛳一样秀色可餐,黄少天正盯着看,猝不及防地被问起来,他皱着眉,抗议道:“不,老叶真的,再吃绿菜我都成羊了......”

 

“哦是吗。”叶神何等人也,自然不为所动,招手叫来服务员,“加个白灼豌豆尖儿,油盐减半。”

 

这螺蛳连着壳子在锅里和盐油辣椒一并炒过,加了韭菜末去泥腥,鲜香逼人,黄少天吃得很高兴,奈何横插一杠子蔬菜。他抗议无效,为了不羊,只好干吞。

 

叶修专心给他剔螺蛳,初秋,风衣T恤标配,他捂得严严实实地穿了件衬衫,有点热,想把袖口挽一挽,遂起身去洗手。这一起身就巧了,他看着门口一愣,说:“老吴?”

 

遂叫人过来坐下,介绍说:“吴雪峰,老同事。”吴雪峰其人,瞧着是个中正温和的长相,早年间和叶修同给嘉世卖命,金盆洗手了,这回从海外来H市是想要办一点手续一一这事件着实有点儿狗血,仿佛每一个细节都在高唱人生无处不相逢,黄少天和人握了握手,客客气气地寒暄了两句。螃蟹这时候也上来了,黄少天不客气地拿了一只,拆得轻车熟路,吴雪峰看了眼叶修,意思是:这谁,老叶给我介绍下。叶修言简意赅,拿筷子尖儿一指,“黄少天,蓝雨的,我媳妇。”

 

黄少天闻言暴起,拿筷子杆抽他,被叶修挡下,餐桌上摆着吃的,终究不敢放开了打,于是只好两双筷子乒乒乓乓地过了几招。吴雪峰是老实人,加之几年没有回国,惊问道:“同性婚姻合法了?”

 

螃蟹蟹黄饱满丰厚,堪称要流油,鲜得不行,但是也不能多吃,五只螃蟹,分给吴雪峰两只,黄少两只,叶修不太在意这些,拿下剩下一只,给黄少剥蟹腿子。吃完了店家拿来菊叶水洗手,因为点单是两位的缘故,送两份甜点,黄少心安理得地拿下一碗热的酒圆子,叶修看了看,把杏仁豆腐推给吴雪峰。杏仁豆腐加了糯米粉,柔软弹牙,带着并不讨人嫌的清明的甜苦味,叶神吃得很中意,就拿着勺多舀了两次,吴雪峰看上去习惯了,把碗推出来一点儿。一来二去间,黄少天用勺戳碎一只圆子,笑容愈发动人了。

 

他倒不至于吃这位昔年革命同志的醋,毕竟黄少口味挑剔,并不是谁的醋都吃,更何况叶修昔年革命同志一大堆,吃也吃不过来。可是他也不会那么大方。人说悟以往之不谏,叶修的前床伴、前前床伴和所有之前跟他有交集的姑娘他都是可以不计较的,但那是因为他喜欢叶修这个人,并不是别的什么;  有个知名小说里的人物说“你还笑?我恨不得把之前所有看过你笑的女人的眼珠子掏出来”,黄少想,同好同好。

 

他是黄少天,关于占有欲和掌控欲这方面,他一点儿也不比别人弱,甚至还要因为他是个杀手的缘故更强。这些只是在别的东西面前让步了而已,并不代表它们消失不见,他要费很大的力气,才能压制好它们不出来捣乱,避免造成一些分手之类的狗血后果。

 

“唉,”他在回家的路上冲叶修感叹说,“说真的当你男朋友可真麻烦老叶,不但得防女的,连男的也得防,我还不如正经找个大姑娘呢......”

 

叶修似笑非笑地瞟了他一眼:“嗯?”

 

“......”黄少天秒怂,“我只是说,下次你从我盘子里夹就成。”

 

 

黄少天正懒洋洋地瘫在沙发上玩儿消消乐,他的手机就催命一样地响了起来。

 

是他喻队,他喻队先礼节性地问了问他有没有打扰到他们(黄少:哪儿有这个点还白日宣淫的),然后十分抱歉地说要黄少天尽快回来。

 

G市地处中国南部,盘踞了不少道上的势力,现在有几个来和他们蓝雨谈生意。黑吃黑向来是这边不成文的生存法则,黄少不镇个场,怕他们在蓝雨搞出什么夭蛾子来。

 

黄少天听完了一皱眉,他和叶修职业特殊,难得有空在一块儿,每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三百天劳燕分飞,他在H市好容易待了两天,身上仆仆风尘还没洗干净就又要沾上新的,心里自然不大痛快。不痛快归不痛快,他还是把箱子收拾起来,秋老虎依然在中午作威作福,天气热得很,叶修往冰箱里放刚冲好的藕粉,预备一会儿拿来吃。黄少天等不及了,打开冰箱门查看,见藕粉尚未成冻,怏怏收回手,他打量几罐子未开的笋干,突然动了心思,和叶修说:“老叶,这个我带回去给喻队尝尝啊。”

 

叶修从厨房里探出头来,说:“什么?”

 

“那个笋干儿挺好吃的吗,我拿回去给喻队尝尝,反正还有一罐呢......”黄少天已经轻车熟路地把它拿了下来,一手去翻零食,嘴里还叼着半旯冰糖苹果,他一回头,就看见叶修似笑非笑地靠着门框子,冲他眯了眯眼睛。

 

“在哥的地盘儿上,拿哥的东西,给那个喻心脏,嗯?”

 

 

 

说实话的话,叶修已经看不惯喻文州很久了。

 

人总是对同类有近乎本能一样的嗅觉,喻文州这个人,心思太重,太能算计,如果他扎根在H市地盘上,叶修一定会第一时间动手干掉他。

 

而他相信如果他到了G市,喻文州的做法应该是差不多的。

 

除去这些,还有个十分重要的因素,老实说,他嫉妒。

 

喻文州是陪伴黄少天时间最长的人,他见证了叶修无数次在心里想象过的、只恨不能扯着命运之神的领子想要补回来的时光一一那段他像未成熟的杏那样青涩、懵懂过的年少,他想要看到他没能看到的每一个关于黄少天的瞬间,了解他的每一点过去一一即使这可能和他的过去一样没什么意思,他也还是想要这么做。

 

而喻文州是真的见过的,这就非常令人心里膈应了。

 

人的在意统共也就那么一把,这个分分,那个分分,就没了。而叶修能挂念的东西本来就不多,让他对于那些人稍微小气一点.......又怎么样呢?

 

 

 

他眯着眼看黄少天,眼神儿危险,奈何黄少何等人也,只瞟了一眼就满不在乎地转回头去,他嘴里塞着半块儿苹果,含含糊糊地说:“老叶你都是本少的了,还在意这些?”

 

叶修罕见地愣了愣,然后撑着门框,慢慢地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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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周北京空气差得不行,有点难过。

5/7进度!不过说起来最难的两个都留到最后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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